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滨河公园广场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2010]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镇市二道河西岸;
2.2工程概况:北镇市滨河公园广场建设;
2.3招标范围:北镇市滨河公园广场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45天,2012年7月24日开工,2012年12月15 日竣工;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二级以上(含二级)相应专业的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6月29日至2012 年7 月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证、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 年6月29日至2012 年7 月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4 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7 月1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20-60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镇市凤鸣小区A区
邮 编: 1213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416-6898266
传 真: 0416-6898166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靖东街杏花里11#楼2层
邮 编: 121000
联系人: 姜先生
电 话: 0416-2826088
传 真: 0416-282608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
网 址: www.jzcci.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建宇支行
账 号: 0708063409200029826
2012 年6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