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法院涉台审判庭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云霄县人民法院涉台审判庭业务技术用房
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7963154.72元
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蔡黎明 建造师注册证书:闽235070921146
第二中标候选人: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兴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废标说明:福建昌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造价员未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福建省博兴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已过期,且提交的证明资料不能证明其岗位证书的有效性。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第6.1.6条规定,均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 林小明、张镇良、欧阳永士、郭黎玲、陈文达
招标人:云霄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阮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13806924880、13860861789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严
联系电话: 0596-6157867
监督部门:云霄县发改局0596-8528967、建设局05968532248
公示时间: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