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五通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设计已由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2012】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五发改【2012】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615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106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政务服务大厅4000平方米,后台服务办公用房8500平方米,会务中心1500平方米,附属用房2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不含施工图审查时间)。
2.4招标范围: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设计;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标段: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完成1个以上类似项目(1万平方米以上行政办公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11日00时00分至2012年 7 月 17日 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2年 8 月 3 日9 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4楼招投标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614800
联 系 人: 韩女士
电 话: 0833-3306033
传 真: 0833-330753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永丰路26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3808002481
传 真: 028-66469729
2012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