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中高档钓具生产项目标准化厂房(综合楼、2-4号厂房)工程已经丹发改备字【2011】1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国立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丹招核准字【2011】296号文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址为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村;
2.2 建设规模8543.68�;
2.3 计划工期为2012年08月05日开工,2012年10月30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本次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2年07月10日至2012年0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1-5号)须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拟参建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贰级或贰级以上,原件、复印件)及项目经理IC卡、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投标报名,经报名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注:复印件二套并加盖企业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4.4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7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东国立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汤池镇集贤大街118号
邮 编:118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15-6250288
传 真:0415-6250298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邮 编:118000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女士
电 话:0415-2891557
传 真:0415-2891557
电子邮件:sxzj200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东分行
帐 号:303856305035
2012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