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职业病慢性病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发【2009】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财政资金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电梯设备供应、安装及售后服务。招标内容:医用电梯4台,客用电梯1台,货梯1台。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投资金额:450万元。交货期3个月,安装工期2个月。交货地点:大冶市东风路25号(业主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电梯制造厂商所投产品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及以上或电梯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4一个品牌的电梯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报名,一个投标人也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
3.5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已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中标公示期间,由交监局对中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8报名时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作为资格后审必备条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采用审查合格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9日至7月13日(法定节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大棋西路2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⑤资质证书⑥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⑦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以上资料必须是有效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4凡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接受《诚实守信承诺书》相关条款处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时进行)为2012年7月31 日9 时30分,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棋路东段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大楼三楼3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原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黄石招标与采购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介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郝国伟
电话:0714-8765906 电话:13807173836
2012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