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定期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尽快落实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及建设工期,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确定三家入围监理单位,在协议期内由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费在50万元以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内的工程),由三家入围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红河州工业园区内。
2.2招标范围:定期协议期内由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费在50万元以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内的工程)的施工监理。
2.3定期协议期: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31曰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省外监理企业必须办理入滇及入州投标备案手续,州外监理企业必须办理入州投标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分公司(银河路37号四楼)或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五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日15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五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高程
地址:红河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楼(红河大道中段)
邮编:661100
联系人:黎玉良
电话:0873-3732904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纳锟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37号四楼
邮编:661100
联系人:张卫春
电话:0873-3727953
传真:0873-3727953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