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1202G12009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07-09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7-09 07: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报名地点 | 哈尔滨长江路51号503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1-82604260 | 联系人: | 张丹平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肇东市文化广场工程 | ||
建设单位: | 肇东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西起人民西路、东至交警西路、北起正阳大街、南起人民路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肇东市文化广场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概况:肇东市文化广场坐落在行政办公楼北侧,(西起人民西路、东至交警西路、北起正阳大街、南起人民路)。广场面积为82,000平方米,由十二根文化灯柱与下沉式台阶及看台围合而成,场内设有三个喷泉场区,有高低错落的绿化围墙,由往事区域与高架桥链接至中心广场,地面雕有肇东城区地图和祥云图组成,有下沉式入口和两个车辆出入口及两个框景架和景观桥与外围道路进行衔接,广场整体设计体现出了紧凑、活泼、静谧、祥和,二个雕塑景点点缀了整体广场的文化的气息。 1.2.工程建设地点:肇东市内 1.3.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1.4.招标范围:地上广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6标段划分及资质要求:不划分标段 肇东市文化广场工程,地上广场建筑面积约82,000㎡。资金投资约为:6337万元,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的投标。 4.凡报名的投标施工企业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叁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考核证书)、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到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503室)报名,并同时进行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451-82604260,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5.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有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收母公司投标。 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肇东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坤 联系电话:1380463533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604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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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6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