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2120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发改字【201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港市泰阳佳园1#住宅楼工程。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866.89平方米。
2.3建设地点:东港市前阳镇新安村安阳大街9号。
2.4计划工期:2012年8月15 日至2013年5月30日。
2.5招标范围:土建、电气、水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等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IC卡于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 6日14时。
5.2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 6日14时。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东港市前阳镇新安村十二组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842511456
招标代理人: 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港市七方市场南侧、太平洋保险公司隔壁
联 系 人: 孙英华
联系电话: 15641551709
传 真: 0415-7111238
邮 编: 118300
E-Mail: lndgwe@163.com
2012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