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信息技侦刑事技术综合楼辅助用房工程警体馆工程和会议室屋面工程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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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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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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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1号路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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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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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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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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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为独立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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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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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9 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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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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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茶城大道31号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楼一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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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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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9—2146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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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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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起始时间为2012年8月6日 8 时0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6日 9 时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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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50天(建设单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