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一期项目 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函〔2010〕325号、浙广局函〔2010〕78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30.84万平方米【其中,本次招标工程建筑面积为190243平方米、建筑最高点为218米(裙房最高点36米)、地上42层、地下2层】、总投资约为24.18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 ,计划于2014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影视后期制作综合大楼幕墙工程施工
1、标段内容:主要由单元式玻璃幕墙、框架式玻璃幕墙、点式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单板幕墙、金属百叶、玻璃雨棚等施工内容组成(包括施工图深化设计,预埋件图纸设计、预埋件加工和埋设、幕墙骨架制作、拼装、运输、安装,幕墙面板的加工制造安装,幕墙的防雷、防火、保温的制作和安装,幕墙室内外的收边收口的制作和安装,所有幕墙的打胶密封,幕墙的清洗等)。;
2、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2007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含单元式玻璃幕墙施工内容)的幕墙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单元式幕墙的特征的,还需提供竣工图纸作辅助证明。(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投标截止月份前、连续不少于6个月(必须包含2012年5月份)的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安全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的任命书;(5)投标人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等级须为“A”级及以上;(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7月25日 至2012年07月31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2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
联 系 人:庞先生、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7630296、 0571-88392875、5635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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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