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田心办事处办公楼已由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蓝山县田心办事处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蓝发改投[20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县田心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蓝山县田心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蓝山县田心办事处院内
2.2建设规模: 1093.3�
2.3合理定价:940039.93元
2.4计划工期: 12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1个标段招标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5年及以上经验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同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以及企业所在地清欠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
3.5具备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诉讼和仲裁案件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
3.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附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将于 年 月 日参加蓝山县田心办事处办公楼的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需向贵院申请查询我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 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此申请我公司全权委托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我单位报名后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结束前的时段内向贵院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2012年7月 日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加盖了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4.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4.3资质证书副本;
4.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或者具备5年以上在岗工作经验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7加盖了单位印章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一份;
4.8外省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以及企业所在地清欠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
5.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
5.2地点: 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其他资料 200 元。时间、地点同5.1、5.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入围方式
当合格申请人等于或少于9个时,全部合格申请人入围;当合格申请人多于9个时,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确定9个合格申请人入围。具体入围方式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田心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蓝山县田心办事处 地 址: 郴州市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邮 编: 425800 邮 编: 423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869962695 电 话:1870747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