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龙县拘留所综合楼新建工程已由新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 [201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龙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100%,招标人为新龙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龙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发改 [2012]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60601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龙县茹龙镇沿江东路北段
2.2建设规模: 新龙县拘留所综合大楼,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 月 23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 7 月 27 日 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4日9 时 30 分, 地点为甘孜州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龙县公安局
地 址:新龙县茹龙镇文江街1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陈海勇
电 话:0836-8122370
传 真:0836-8122370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资阳市河埝街开发区管委会一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818182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