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博爱县集中办公楼新建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集中办公楼新建工程位于发展大道南侧,博爱公园一期东西两侧。按照规划在博爱公园一期东西两侧各建设两栋办公楼,共计4栋办公楼,每栋办公楼建筑面积分别约为21165㎡、18097㎡、21165㎡、18097㎡,总建筑面积约为78524㎡;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
2.3 工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企业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总设计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自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至少有2个同类项目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 :30 分,下午15 :00 至18:00分(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本项目总设计师职称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设计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表(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县团结路南段)一楼进行投标报名。报名表格式在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axggzyjyzx.com)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注:(1)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劳动合同;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查看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4.2通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 :30 分,下午15 :00 至18:00分(北京时间)到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县团结路南段)一楼综合科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3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交付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收款人名称: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爱县清化镇支行;账号:100549513510010002。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和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6 .联系方式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391-8623196
监督单位:
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8683273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