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炬丰・明珠佳园小区(一、二期)建设项目已经东发改字[2010]263号、[2012] 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炬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东港炬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8#、29#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0831.2�。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专业应与本工程相适应,资格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建造师IC卡在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东港路61号光大银行七楼)或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5日10时,地点为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港路133号东港市住建局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 2012年8月25日 竣工时间: 2013年9月30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港炬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 东港市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514152555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丹东市振安区
邮编: 118000
联系人: 夏先生
电话: 15942568777
传真: 0415-7108188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