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GCTZ招[2012]001号
连城县朋口镇朋口村委会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连城县朋口镇桥兴造福新村C栋住宅楼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连城县朋口镇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
本工程为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936平方米;投资额:约450万元人民币
4、招标范围:土建及配套安装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招标项目施工工期:招标工期 21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岩备案的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建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
于2012年7月27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到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连城县莲峰镇李兴村18号 注:连城县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
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200元。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
投标人在递交工程保证金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申请人应当出具其基本户帐户开具的银行汇票。银行汇票上请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和用途为“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工程项目名称和用途无法全部体现的,也可附出票银行证明材料)。
银行汇票汇达招标人:
开户行:农业银行朋口分理处
帐户名: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
帐 号:13-771001040002201
若须由上一级银行出具的,应补充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因电脑系统原因银行汇票上的帐号与信用档案上登记帐号位数不同的,也应在附表中补充提供银行汇票申请单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应密封在一个信封里,并注明投标人名称于开标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否则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投标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可供招标人查询的出具保函或银行汇票的银行咨询人员和联系电话。
四、本工程开标时间2012年8月7日。
开标地点: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五、本工程评标方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办法。
六、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连城县朋口镇朋口村委会
办公地址:连城县朋口镇朋口村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谢洪生 1528083792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李兴路1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3605930466 沈先生 1395086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