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虞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虞城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虞城县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
招 标 人: 虞城县人民法院
工程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施工工程
建设地点:虞城县嵩山路
规 模:12500平方米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有良好社会信誉;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房屋建筑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该项目规模匹配的施工能力。申请人2009年以来至少有2万平方米及以上框架或框剪结构办公(中高层及以下)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且没有因履约或不诚信问题而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记录。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2007年以来承建过至少一项已完工程规模2万平方米及以上框架或框剪结构办公(中高层及以下)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凡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9家。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5.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农业路经一路名门国际1914室)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为 郑州市建委交易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东安 联 系 人:李 东
电 话:0370—3120026 电 话:15138699576
传 真:0370—31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