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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板泉镇阳光社区3#、4#住宅楼工程

2012-08-03 来源:山东临沂市建设工程

  招 标 公 告

  莒南县板泉镇阳光社区3#、4#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莒南县板泉镇阳光社区3#、4#住宅楼工程已由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南县发改投资[2012] 1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南县板泉镇板泉后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803.18平方米,其中:

  3#住宅楼,5+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901.59平方米;

  4#住宅楼,5+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901.59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位于板泉镇后东村;

  2.3 计划工期: 260天。

  2.4 招标范围:莒南县板泉镇阳光社区3#、4#住宅楼工程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设备安装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8月 3 日至2012年8月7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要求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更换)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施工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等原件、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报名。县外企业须持县住建局开具的招投标备案证明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8月6 日至 2012 年 8月10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三楼)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电子光盘1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 29日上午9:30,地点为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南县板泉镇板泉后东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板泉镇板泉后东村 地 址:莒南县城黄海路21号

  邮 编: 276600 邮 编: 276600

  联系人: 刘树竹 联系人: 董卫芳

  电 话: 13721996587 电 话: 15725983016

  传 真: 传 真: 0539-73188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yzhb.good@163.com

  2012 年 8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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