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沙发改发[2011]5号 批准,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项目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沙市区张沟路以北、东岳路以西;建筑面积
13541平方米,计划工期320天;招标范围为土建、安装、桩基础、装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类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对涉嫌串通投标并且在案受调查的投标人以及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2近五年内获得省级颁发的综合优良工程奖(含结构),提供获奖证书。
3.3招标人将组织所有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踏勘现场完成后,招标人向各投标申请单位的项目经理发放“现场踏勘确认书”。
3.4各投标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书在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荆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签到。
3.5 不要求同类工程经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8投标保证金 63 万元。
3.9资格预审。
4、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2年8月7日8:30分至2012年8月13日17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不记名购买资格审查文件。
4.2 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8月20日9:30分,地点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分公司 |
地址:沙市区碧波路13号 | 地址: |
邮编:434000 | 邮编: |
联系人:陈纯 | 联系人:张娟 |
电话:13387181252 | 电话:18608616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