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2)第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泽县崇仁乡卫生院环境整治及门诊综合楼改建项目已由 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光发改[ 2010]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光泽县崇仁乡卫生院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光泽县崇仁乡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泽县崇仁乡崇仁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4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682.8㎡,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25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土建、水电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0 个日历天(含雨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省邵武柏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含增项)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且进入《2012年度南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B类名录库中的企业》,并同时具有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B级以上(含B级);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8 月 10 日至 2012 年 8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光泽办事处(龙厦名都21幢2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4万元整 。
7. 建设进度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建设进度投标保证金金额: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5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大厅(文昌路);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3. 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8.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或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及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光泽县崇仁乡卫生院 ;
地址: 光泽县崇仁乡崇仁村 邮编: 354100 ;
电话: 18960656381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26层, 邮编: 353000 ;
光泽联系人: 张先生 。
电话: 0599-7931889 13860074162, 传真: 0599-793188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光泽农行城中分理处
帐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崇仁乡卫生院环境整治及门诊综合楼改建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