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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监狱备勤训练综合楼勘察设计

2012-08-14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GCXFZ2012-019

  开标时间:2012-09-13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宁德监狱

  所属地区: 国内

  招 标 公 告(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宁德监狱备勤训练综合楼(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投资【2012】729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宁德监狱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宁德监狱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福建省宁德监狱备勤训练综合楼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45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约3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 2594.46 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总平面设计、各单体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含精装修)工程,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人防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等专项设计、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因方案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以及施工阶段服务指导(含派驻工地技术人员代表处理设计变更及派出各专业设计人员处理施工中涉及的有关设计问题,必要时指定相关专业人员定期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等,及其他未尽事宜的设计内容。(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其中包括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承诺在投标过程和项目实施中均应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以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规模、造价等);

  3.4.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标,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图纸资料等)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每张收据仅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2年9 月13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2594.46万元、计费系数为1.0,上下浮动幅度为 -2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724960元(含编制概算费用、设计变更等费用)。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标准的50%。

  8.4.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012年8月13日前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招标文件(重新公告)发售期间凭原购买凭证原件及招标文件至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换重新发布后的招标文件,原投标人因未及时更换上述材料导致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原购买凭证仍有效。若原投标人放弃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应携带购买凭证原件及所有相关招标材料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退还手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宁德监狱 ;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邮编:352105;

  电话:0593-2220219;

  联系人: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1008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8503272;

  联系人: 陈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591903084510501 。

  用 途:宁德监狱综合楼设计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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