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管理中心办公楼项目已由利津县发改委以利发改(2012)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的委托,就利津县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管理中心办公楼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刁口乡滨河六路南,建设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栋,主体三层,总建筑面积1118平方米;界碑2座,界桩6座。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260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提供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2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未体现建造师姓名的还须提供备案申请表)、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利津县信息登记申报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投标建造师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201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实验楼206房间)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358998469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46-8307357
监督单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