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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及机场签证办事处业务技术用房

2012-08-16 来源: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及机场签证办事处业务技术用房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秘【2012】45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41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11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419平方米。、总投资约为0.57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1号楼以南、3号路以北、6号路以西区域 ,计划于2014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安排3500万元、其余由省公安厅自筹解决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委托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及机场签证办事处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1、标段内容: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及机场签证办事处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为准;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3)拟派项目经理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规模公建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5) :投标人具有“A”及以上等级的《企业信用报告》(用以参加资格后审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用)》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a.《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机构已经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c.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d.在有效期(1年)内);(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法院判决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6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广场东环二楼)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8月17日 至2012年08月23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10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5号路

  联 系 人:傅航 郑海宇

  联系电话: 0571-87630293、 0571-86662663 87381362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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