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春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红发改投资[2012]2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绿春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绿春二级路大拐弯上方(俄批下方)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滇备案手续。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17:30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资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5.4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或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5楼)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5名录外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信息部(蒙自县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名录内的申请单位获得投标资格后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行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手续并将查询结果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8733733570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刑亚明
地 址:绿春县
联 系 人:孟存明
电 话:0873-4221673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签章)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杨玲、陈碧
电 话:0873-3733570
传 真:0873-37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