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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富和园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2012-08-20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艺富和园住宅小区工程项目已由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2011]1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娄底市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艺富和园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双峰县经济开发区

  2.3 规模: 建筑面积37560.22平方米,其中1#楼为17层框架结构,2#楼为11层框架结构,3#、4#、5#楼为6层砖混结构。项目总投资约42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4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基础、主体、装饰、水电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1#楼,建筑面积为17119.67平方米,总投资为22472699.44元,二标段为2#、3#、4#、5#楼,总建筑面积20440.55平方米,总投资为19683346.7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二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 1人、标准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 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1、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娄底市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峰艺富和园项目部的账户上,以到账为准。投标申请人在投标保证金到账后,须持银行进账单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娄底市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峰艺富和园项目部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称:娄底市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峰艺富和园项目部

  开户银行:娄底市双峰县支行支行银行部

  账 户:18-600901040006465

  5.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 8:00一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带以下证件: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4)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5)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7)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8) 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9)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10)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及其中安全员(C)证原件;

  (11)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参与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 、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标准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社保证明指企业参保职工花名册,该名单须盖社保局公章方为有效。

  【以上材料(3)-(12) 应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双峰县办公地点: 县城城中路7号4楼,县自来水公司对面)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招标文件400元/本,图纸200元/套。均售后不退。

  6.2 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定要确认并回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682147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8月20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786820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双峰县办公地址:县城城中路7号4楼,县自来水公司对面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0738-6837359

  邮 箱:sflf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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