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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

2012-08-21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资源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 已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改投资字【2011】1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资源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资源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 ;

  建设地点: 资源县城北开发区 ;

  建设规模: 3570 m2 ;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防雷、消防工程施工 ;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

  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区属(通过桂林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年度备案)和桂林市的施工企业在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质登记备案后可直接报名。其它通过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备案的施工企业需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本工程单项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ljyzx.com/index.asp),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

  3.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壹份: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五大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能反映参保所属单位的内页和2009-2011年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内页;企业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意见书);(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本工程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桂林市(含十二县)外的施工企业须执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以上资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至 2012 年 8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资源县宏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报名。

  4.2 凡报名合格者,请于自接到电话通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 桂林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解放西路3-5号五楼)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确定时间为准,地点为: 资源县宏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和 资源县宏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源县人民法院

  地 址:广西桂林资源县城北开发区

  邮 编:541400

  联系人:邹定华

  电 话:13237739708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解放西路3-5号五楼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艾迪

  电 话:13737748001/0773-283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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