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附属工程已经批准立项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附属工程
二、工程概况: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附属工程,院面硬化,供、排水管网改造,化粪池、围墙、锅炉房等。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工程地点:项目所在地
五、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附属工程。
六、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其以上(含叁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誉、有业绩的施工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根据陇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陇南市各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七、报名条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拟派建施工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审查)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外省、外地企业须在开标前办理备案手续。
八、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 8月 21日―2012年 8月23 日报名(正常上班时间),2012年8月 23日下午5:30 截止。
九、报名地点:陇南市商务大厦八楼。
十、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招标人:成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单位:陇南科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9-8236998
二�一二年 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