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法院投资建设的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施工监理,经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2010]116号、平发改[2012]14号文批准采用公开招标选择监理服务单位,欢迎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建设规模:主楼为11层框架结构,裙楼为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5954.5㎡。
1.2 招标范围: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1.3 建设地点:平和县正兴大道北侧新陂村地段;
1.4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止;
1.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对投标人的相关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的人员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
2.4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5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招标文件发售:
3.1 发售时间:2012年8月20日~ 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3:30至 5:30。
3.2 发售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
4、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5、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9月9日17:00前汇达 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 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 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7000元整。
7、开标时间: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8、联系方法
招标人:平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96-52196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709399177 传真:0596-6336033
公司地址:漳州市桂溪名都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