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大楼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2]10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983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大楼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19021.9平方米。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8号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大楼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19021.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整修入楼门、局部场院、大楼内道层至六层,增加塑钢内窗,改造楼内电气线路、暖气管道 |
2.4 |
工期要求:2012年09月24日 至 2012年11月03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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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年检且在有效期内)2.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4.本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一正一副并配备一名安全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同时要求正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建造师资格且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副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相应IC卡(正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建造师资格且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5. 安全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相应IC卡; 6. 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罚期内的承诺;7. 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8.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已完成或在建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备案);9.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需提供《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相应的IC卡。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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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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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招投标管理部门412室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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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8 月20 日 至2012 年8 月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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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8月27日至2012年08月3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美晨家园c-1-1101 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待定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待定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待定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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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 电话:25707080
传 真:2570708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美晨家园c-1-1202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 电话:25865517
传 真:25865511 日期:2012 年8 月20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塘沽分局行政审批科受理负责人:王宝军
电话:66897350传真:66897349电子邮箱:xunuomama@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行政审批中心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