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交通人防指挥中心建安工程已经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韶发改发[2012]23号和韶发改发[2012]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自筹和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项目综合说明
招标编号:HXZB-XT-120801
招 标 人:韶山市交通人防指挥中心建设指挥部
项目名称:韶山市交通人防指挥中心建安工程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12030M²
建设地点:韶山市厦门大道北向、市法院西侧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和融资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工 期:300 日历天
性 质:新建
招标范围:含主体、电气、给排水、装修(其中招标人指定的重要装修部位由招标人认可的有专业装修资质的单位进行装修)等验收及交付使用和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不含消防、暖通。(详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技术要求、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 潜在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并无在建工程;
(5)拟任项目负责人依法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6)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7)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符合有权机关规定的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以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达到有权机关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并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法人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9)不属于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为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专业工程除外);
(10)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
(11)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2)符合法律、法规和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和融资。
4、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8月23日9:00起至2012年8月29日17:30止(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站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方式,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1)湖南省以外的企业来湘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2)所有澄清答疑均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发布。
5、各投标人均不得采用串标、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方式获得中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6、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731-5568252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index.aspx)
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韶山市交通人防指挥中心建设指挥部
联 系人:谭女士
电 话:0731-5568252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1号地税局大楼4楼416室
邮 编:4111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1-58563896或0731-85160666 85163777
传 真:0731-58563896或0731-85161719
电子邮件:hnhxxtgs@126.com
网 址:www.hnhx31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