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侦查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侦查技术中心建设工程监理
2、 招标编号: JLZB-2012-050
3、 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4、 工程性质:新建
5、 计划工期:12个月
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安装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技术类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
4.1报名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持其身份证参加报名; 2.、参加报名的监理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须年检合格);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 23 日至2012年8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392-3338085)。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2年8月 23 日至2012年8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2 日下午16时00分,地点为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山城区 地 址:鹤壁市九州路瑞奇大厦512室
邮 编: 458000 邮 编:45803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392-2684512 电 话:0392-3256688
传 真: 0392-2684050 传 真:0392-325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