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国际招标 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川发改社会[2012]778、779、780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作家协会等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经省代建领导小组同意实施代建管理,招标人为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场地平整等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其中勘察标段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2]1110号、川发改政策函[2012]1111号、川发改政策函[2012]1112号, 场地平整等施工标段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永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红星路南延线天府新区(新会展中心南4km处)。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10254m2(其中:①四川省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47302㎡;②四川省文艺家之家建筑面积23552㎡;③四川省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9400㎡)。
2.3投资总额:人民币102939万元(其中:①四川省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投资38672万元;②四川省文艺家之家建设项目投资22244万元;③四川省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投资42023万元)。
2.3标段划分:勘察一个标段,场地平整等施工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勘察标:初勘报告提交成果时间为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并通过评审),后期勘察工作根据按招标人认可阶段进行。
场地平整等施工标: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场地土方挖填平衡、场地平整(包括场地内杂草、树木清除、外运等)、围墙及围墙外的临时道路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
勘察标:初勘报告提交成果时间为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后期勘察工作根据按招标人认可阶段进行。
场地平整等施工标:签订合同后,按发包人要求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场地平整等施工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月29日 至2012年9月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永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场平标段)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 月19 日09时00 分, 地点为成都市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申先生、史先生
电 话:028-85568306
传 真:028-8556830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永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A2座7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马女士、张女士、蔡先生
电 话:028-85266611-8013、8032
传 真:028-85265252
电子邮件:LL9001@163.com
网 址:www.scyyjs.com.cn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锦官新城支行
账 号:100320102141945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