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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住院大楼建设项目

2012-08-30 来源:广西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崇发改社会[2011]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01110716
项目名称:崇左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住院大楼建设项目
立项批文:复军院报字[2011]16号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大道131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458m2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投 资 额:约850万元
招标范围:按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包括:土建、装修、水电、暖通、防雷、消防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招标。
要求工期:408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资格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007年3月13日以后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除外)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有丰富的管理能力。
3.3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冷冻或破产状态,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 8 月27日~2012年 9 月 3 日北京时间上午(节假日除外) 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
6、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南宁市金花路3号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7、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http://www.nnjs.net南宁建设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自公告之日起由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持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广西区外企业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广西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或该项目的《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和《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或经南宁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区内非南宁市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8、招标文件及图纸领取地点: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ix.gov.cn)、南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njs.net)。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大道131号
联 系 人:陈泽添
联系电话 : 0771-489194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902室
联 系 人:梁荣珍
联系电话 : 0771-5508611


招 标 单 位: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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