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批准文号长发改[2012]311号文),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 工程综合说明:
1. 工程名称:长沙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井塘村麻塘桥组
3. 批准文号:长发改[2012]311号
4. 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
5. 工程造价:约8071.54万元
6.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86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48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地上十六层(含一层夹层)、地下二层的综合业务用房主楼(含食堂),两个单层门卫室以及围墙、大门和配套的绿化及道路等。
7. 招标范围:长沙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8.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18个月。
9. 拟采用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1〕291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10.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或限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项目;
4.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12年6月至2012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 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的企业需办理入长登记证;
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7.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 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请一定注明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三单位综合业务用房施工监理)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 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9月7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