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各投标人: 招标公告第2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第2.8条标段划分修改为:该工程按贰个合同段招标发包,即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湘江派出所办公楼工程为第一标段,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涛圩派出所办公楼工程为第二标段。第一标段建筑工程总投资540648元, 建筑面积约为532平方米,第二标段建筑工程总投资535180元,建筑面积约为532平方米;每个投标单位可投二个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一套人员只能中一个标段,二套人员可以中二个标段。 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条修改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五年以上从业经历),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安全员1人)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近两年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敬请各投标单位关注。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973487780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1351746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