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暨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等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暨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等建设项目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安发改 [2011]318号、广安发改 [2012]361号、广安发改 [2012]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安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 [2011]3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20516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中桥组团C1-4。
2.2、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46156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约17156平方米,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约13000平方米,教育培训中心和警用培训中心和警用物资储备中心约16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施工标段:30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和质量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内的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即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其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持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许可证》)资质,省外企业还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近五年来已完成1个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近五年来已完成1个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施工标段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格要求应达到本公告要求;②联合体成员应有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企业作为本次联合体的牵头人。③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④联合体成员为省外入川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 月 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 9 月 7 日 23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9月 25 日 9时30 分,地点为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公安局
地 址:广安市公安局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田文双
电 话:0826-2396559、13350228881
传 真:0826-233415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4楼401号
邮 编:610075
联 系 人:文女士、周女士
电 话:028-87750777、87712888转823、810
传 真:028-87742998
电子邮件:hjgs20070702@126.com
网 址:http://www.higs.net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