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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艾迪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土建、钢结构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2-09-07 来源:河南新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艾迪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新乡艾迪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土建、钢结构施工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

  新乡艾迪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土建、钢结构施工及监理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工程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总面积为18697m2。

  一标段:本项目的土建施工工程

  二标段:本项目的钢结构施工工程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2工程建设地点:

  牧野大道以东,107国道以西,静泉路以南,高新路以北

  3.3工期要求:标段1: 120 日历天;标段2: 120 日历天;

  标段3:随施工工期;

  3.4质量要求:合格

  3.5招标范围:一、二标段:施工图纸及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4.5、三年内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6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标段1: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标段2: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工程规模在一万平方米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标段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6、投标单位需提供:

  标段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携带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标段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9年(含)以来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一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施工工程合同)。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携带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标段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携带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报名。时间为2012年9 月7 日至2012年9 月14 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一、二标段投标人可以任意投报,也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但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均为1000 元/套,售后不退。

  9、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依法监督。

  招标人:新乡艾迪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3-50873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书源 联系电话:13782926193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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