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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施工

2012-09-11 来源:江苏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工程编号:2012- zssy031

  泗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城市南北中轴线-上海路至火车站接线的北端,火车站正南侧。

  (二)工程规模:基地总面积约6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2000平方米,广场、道路铺设约38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三)招标范围:道路、绿化、广场等工程。

  (四)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0月。

  二、 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三、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四、 申请人于2012年9月11日8:30至9月17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单位初次本年度报名时需提供);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十二)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十)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 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 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其评价因素及相应分值标准为:

  1、价格 7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3、质量 2分

  4、工期 2分

  5、业绩 4 分

  6、项目负责人陈述与答辩 2 分

  (二)价格分的评定: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工程按宿政办发[2010]111号文件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的投标最低控制价为: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96%(开标现场抽签决定) 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凡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四)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加1.5分,有效期三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该项最多得3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加0.1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该项最多得1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五)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陈述部分:由项目负责人系统陈述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分值为1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其陈述情况进行评分。

  答辩部分:由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配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做法等问题进行回答。题目共两道,每个题目分值0.5分。评标专家根据其回答情况进行评分。

  (六)按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投标人得分最高的,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八、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50%,审计后付至审计款的80%,责任期过后(审计后)全部付清。

  九、 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 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 报名申请人若中标后须持《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 招标人:泗阳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清竹苑11幢101室

  联 系 人:张雷 联系电话:0527—889666969 15051002937

  十三、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至2011年9月17日。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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