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依法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我向海明珠小区一、二、三期工程地质勘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勘察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名称:向海明珠小区一、二、三期工程地质勘察
二、工程规模; 284734 平方米。 三、结构类型;框架
四、开、竣工时间;2012年10月12 日开工, 2012年10月26日竣工。
五、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三年来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无不良业绩;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六、组织方式:
1、通过对报名单位业务能力以及以往工作业绩等 多方面的考察和比选,择优选择地质勘察公司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设中标单位一名,其余为非中标单位。
3、由中标单位完成地质勘察,以及提供施工现场服务。
七、投标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时间:2012年9月12日至2012 年9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 17:00
2、地点: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盘锦市兴隆台区园丁新村二区)
3、要求: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及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委托代表人委托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费用为: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11日―2012年9月15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2年10月8日9:30时,地点:辽滨宏冠大厦七楼会议室。
招 标 单 位: 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 15714276906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王宁
电 话: 1370987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