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928120039-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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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建设控申和案管大厅综合楼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吴桥县人民检察院 | ||
工程地点 | 吴桥县县城黄河路北,检察院内 | ||
建筑面积 | 600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150(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见招标公告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500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沧州市朝阳大街6号 | ||
联系人 | 张新秀 | 联系方式 | 0317-2022157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9-12 09:01: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9-16 17:01: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9-12 09:0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9-16 17:01:00 |
地区 | 吴桥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2012-9-12-2012-09-16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沧州市朝阳大街6号 | ||
内容 |
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建设控申和案管大厅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JC2012-099SG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桥县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吴桥县县城黄河路北,检察院内,建筑面积约为600平米,招标范围为施 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属于同一集团的法人公司,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申请人,其余的自动失去申请资格。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当某一标段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将进行资格预审,按照预审办法选取7家投标申请人为合格投标人,若投标申请人不超过7家(含7家)则进行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并同时交验、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河北省投标信用手册;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校验并提交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一式四套。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200(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接收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朝阳大街6号 邮 编:061001 联 系 人:张新秀 电 话:03172022157,2120979/80/81-8006 传 真:03172120979/80/81-8016 电子邮件:a212097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