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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信息化工程

2012-09-12 来源:四川建设网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都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信息化工程和二次装修工程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投资【2012】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发改项目【2012】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4063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都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信息化工程;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551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东侧规划范围内;

  2.4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解决;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全部的监理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施工工期:120个日历天;监理工期:240个日历天

  2.8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信息化工程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的企业法人组织;

  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

  ③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级别:一级);

  ④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路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⑤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本次信息化工程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②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Ⅱ组(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1.2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施工标段:

  (1)资质等级条件:具备与本项目招标符合的资质等级证书;

  (2)财务要求: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

  (3)业绩要求:近3年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建筑面积在15000㎡以上(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 处罚期间;

  (5)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路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6)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具备招标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等级条件;

  (7)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监理标段:

  (1)资质等级条件:具备与本项目招标符合的资质等级证书;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 处罚期间;

  (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标段投标。

  3.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至 2012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202#)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具备与招标项目符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5)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0 月 8 日10时,地点:新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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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88号

  邮 编: 610500

  联系人: 龚先生

  电 话: 028-89398335

  传 真: 028-8939844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202#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蒙先生

  电 话:028-87774687

  传 真:028-8777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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