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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综合楼、考试院及服务楼工程施工

2012-09-13 来源: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宁夏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综合楼、考试院及服务楼工程施工招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宁发改审发(2012)4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代建单位(招标人)为: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综合楼建筑面积25216㎡;考试院建筑面积3836 ㎡;服务楼建筑面积2896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以北、宁夏国土资源技术服务综合楼以东; 2.4标段划分:一标段综合楼;二标段考试院及服务楼。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6月30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一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一级资格;二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同一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19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报名(截止2012年9月19日晚23:59前上传“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注:如为外地企业,还须上传省外企业进宁备案证书。4.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5.招标文件的获取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4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日报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 地 址:宁夏银川开发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2室 邮 编:750001 邮 编:750002 联系人:吴学琴 联系人:李 蓉 闫鸿香 电 话:15009566937 电 话:0951-6198421 传 真: 传 真:0951-619842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bf6198421@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湖滨支行 账 号: 账 号:106000563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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