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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项目

2012-09-19 来源:河南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

  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是由 确山县人民法院 筹建的 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项目,项目备案编号:驻发改投资【2007】421号文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招标编号:确政采招【2012】54 号

  2.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位于 确山县中原大道东、未来大道北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主体工程施工达到结构“中州杯”质量标准)

  2.6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2761.38平米,地上十三层、局部十四层属二类高层。

  2.7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2外省、外市企业须具有进豫、进驻企业备案。

  3.3具备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2 年 9 月 18 日 至 2012 年 9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2报名地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4.3报名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报名时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投标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荣誉证书、六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资格证,报名人必须是法人(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外省、外市企业具有进豫、进驻企业备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指定账户,并携带转账凭证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相应证明。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确山解放路支行

  账 户: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00399069350010001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179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96-7019786 13803960339

  联系地址: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编码:463200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正阳路219号

  联 系 人:冀先生 电 话: 0396-2696808

  9.其他应说明事项:

  监督单位: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

  监督电话:0396-7019095

  2012年 9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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