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千伏鞋塘变电站土建工程 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2)18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220千伏变电所,安装24万千伏安变压器一台、总投资约为0.887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金华市金东区 ,计划于2013年6月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电业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贷款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电业局(委托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20千伏鞋塘变电站土建工程
1、标段内容:220千伏鞋塘变电站土建工程。;
2、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9 年 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和出具的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适用的“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等级。根据国家电网办【2010】578号文(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集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对不良资信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限制其在电力工程中的投标资格。类似工程业绩指:自2009 年 8月1日之后完成的110千伏及以上新建(不含改建、扩建)变电站土建工程或自2009 年 8月1日之后完成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报告,已完工但未验收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同时提供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并出示购买人身份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 年10月15日10:00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9月21日 至2012年09月27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6号位
招标人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428号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 0571-87630256、 0571-5121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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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