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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法庭工程施工

2012-09-24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法庭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经由葫芦岛市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投资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建筑面积:1055�;

  2、本工程项目地点在新台门镇新台门村供电东侧,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 15 日09时30分。

  3、计划工期:2012年10月 20 日-2012年12月31日。

  4、投标保证金:3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IC卡。报名时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BB及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在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办理)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于2012年09月24日至 2012年09月28日上午 8:30时-12:00,下午13:00-16:00时到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27号)投标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连山区

  联系人:曲岫申

  联系电话:0429-2164302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27号

  联系人:武强

  联系电话: 0429-3106633

  2012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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