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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大厦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012-09-28 来源:中国建设网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丹阳市房产管理处房管大厦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已经丹阳市经信委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投标。

  2. 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房管大厦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 )工程地点: 位于丹阳市开发区云阳路55号

  (3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

  (4 )设计计划时间: 方案40日历天,中标后方案深化和调整及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

  4. 本项目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本次为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中标人继续对方案进行调整和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各专业设计,不包含室内装修、幕墙、钢结构、室外绿化、变电所、基坑围护、弱电、市政管网、二次机电设计等。

  (2)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投资估算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投资概算。

  5. 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及拟选派本标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A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有类似设计业绩;具备“985工程”著名大学背景的下属设计单位或2011年设计产值具备1亿元及以上。

  B 、拟选派本标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参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设计方面具有15年及以上经历。

  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有类似设计业绩。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4)要求中标人的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

  (2 )其他要求: 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6. 资格审查办法: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出具证明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7.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7.1 评分标准及说明:

  ①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②评分分值采用100分制,评委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综合评定。

  ③本项目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用确定为55元/平方米(投标单位不得竞争),高于55元/平方米采用一票否决制,低于55元/平方米无任何加分。

  ④经评审,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在15日内组织定标审查委员会。定标审查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在招投标管理中心人员的监督下确定中标人。

  定标审查委员会由市规划委员会委员代表和住建局中层以上干部代表人数不少于9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备注:1. 投标人的设计成果涉及侵权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2. 中标人及所有接受招标人补偿的投标人的投标成果均为招标人所有。

  7.2 评分细则:

  7.2.1 设计方案书(满分65分)

  在统计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设计方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⑴建筑构思与创意:(满分15 分)

  建筑构思与创意、空间处理是否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任务书。(0~15分)。

  ⑵总体布局的合理性(满分15 分)。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提出的指标要求(0~5分);

  是否布局合理(0~5分);

  与周边环境协调美观美好程度(0~3分);

  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2分)。

  ⑶工艺流程及功能分区(满分15 分)

  是否符合拟定工艺要求(参照设计任务书)(0~7分);

  功能分区是否明确(0~4分);

  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是否合理(0~4分)。

  ⑷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满分20 分)

  结构、机电设计与建筑是否符合性强(0~8分);

  人防、环境、节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0~8分);

  技术是否具有合理性、先进性、经济性(0~4分)。

  7.2.2 设计质量(满分15分)

  在统计投标人设计质量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设计质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⑴完全符合江苏省或国家相关规范要求(0~10 分)

  在方案报批、施工图审查、出现不通过或出现重大偏差,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拒付设计费,并承担招标人的经济损失;施工期间出现各专业(如建筑、结构、消防、弱电、人防等)矛盾无法施工,造成重大损失,招标人有权拒付余下的设计费,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⑵设计方案在功能设计上考虑深度(0~5 分)

  7.2.3 商务标(满分17分)

  ①造价估算(满分3 分)

  工程造价估算的准确性,是否以合理的设计方案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取得相对较低工程造价(3分)。

  ②设计单位质量认证(满分1 分)

  通过ISO质量认证(1分)

  未通过ISO质量认证(0分)

  ③服务承诺(满分2 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承诺内容酌情打分,承诺可以尽快完成设计任务,并保证在施工期间提供优良技术服务的可得满分2分。(注:施工期间不提供优良技术服务的,给招标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在经济上最高处以3万元的赔偿)

  ④项目组业绩及组成(满分7 分)

  ⑴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五年内设计过类似设计业绩三个以上(含)得3分,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满分6分 。(项目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⑵项目设计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且人员配备满足设计要求,满分1分。

  ⑤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周期得分(满分4 分)

  方案设计周期为40天不得竞争, 方案调整及施工图设计满足招标人要求周期(为90天)的得基本分2分,每缩短周期5天,加1分,加分最多为2分。(注:中标后中标人没有按投标承诺的施工图设计周期完成设计任务,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最高给以10万元的赔偿。)

  7.2.4 方案陈述及答疑(满分3分)

  由投标人设计负责人对方案设计进行5分钟陈述、5分钟答疑,共计10分钟。评委酌情打分。

  8. 类似设计业绩: 本公告中所有“类似设计业绩 ”均为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各专业设计。

  9 报名时间及方式 :方式为网上公告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0月10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前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场科报名(节假日除外),交纳300元资料费后 到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0. 投标保证金:5万元、诚信保证金:12万元 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开具的汇票,持投标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开据收据,同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提交。

  户名: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11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2 .入围方法和数量: 经公告后报名人数经过资格预审后入围,报名人数不足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依法重新发布公告。

  13. 未中标方案补偿

  未中标单位n-1(n为入围的投标单位个数)家中根据评分办法所得的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列。排名第一名的投标单位补偿费用为捌万元人民币,排名第二名的投标单位补偿费用为陆万元人民币,排名第三名的投标单位补偿费用为肆万元人民币,排名第四名的投标单位补偿费用为贰万元人民币,排名第四名以后的投标单位补偿费用为壹万元人民币。

  注:中标人及所有接受招标人补偿的投标人的投标成果均为招标人所有。

  14. 合同价款:

  1.本项目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用以55元/平方米计算;

  2.签订合同后付设计费的10%,完成扩初设计后预付设计费的20%,施工图结束预付设计费的50%,主体竣工预付设计费的10%,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结清余款。其他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补偿费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3.工程付款期间不计息。

  15. 招标人地址: 新民中路房管大厦

  联系人:庞家权 传真: 电话:0511-86577676

  邮编:212300 E—mail:pang.jq@163.com

  16. 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 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丹阳市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彭莺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112

  邮编:212300 E—mail:

  1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丹阳市兰陵路88号)

  联系人:肖峄峰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 年9月28日至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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