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的 狮山科技馆基坑围护工程 已经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SSJD-201100016)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基坑深度11.95米,基坑面积约5447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2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11-10 至 2013-4-9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0001 | 基坑围护工程 | 地基基础工程 | 无 | 2000.0000 |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基坑深度8米及以上且基坑面积2000平方米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3年是指2009年10月9日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2-10-9 上午 09:00 至 2012-10-18 下午 17: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2-10-9 至 2012-10-13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2-10-18 10: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2-10-19 13:3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2年10月19日下午14:00―15: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申请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高新区区外企业须提供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复印件(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是经核准的);
(3)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通用版本,须填写完整);
(4)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内;
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5室
联系人: 张茂松、沈华英 传真: 0512-65160659 电话: 0512-65729310
邮编: E-Mail: suzhouhaiqi006@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林敏
项目组组长: 赵猛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S1623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10-9 至 2012-10-13
13. 备注: 1)原件核验要求:
①苏州市内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原件、高新区以外企业须提供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本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原件(社保证明、劳动人事合同、身份证);
②苏州市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原件、高新区以外企业须提供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本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原件(社保证明、劳动人事合同、身份证);
③资格预审可选条件业绩材料须提供有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原件(不能反映项目特征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图纸原件核查)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