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汝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汝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汝发招核【2012】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汝城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新行政中心爱莲路南侧(汝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院内)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建筑面积2637.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96.6476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汝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桩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凡是近一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在汝城县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投标报名。
4.报名方式
4.1报名时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项目的拟任建造师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或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有效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岗位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及单项登记申请(仅市外企业提供)、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证件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领取《汝城县施工招标报名备案登记表》,办理报名登记备案手续,再到汝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汝城县政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2湖南省以内郴州市以外入郴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先按郴建发[2011]49号文《郴州市外地建筑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填写外地建筑企业入郴登记表,表格格式请到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网址:www.czcin.com),到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办理入郴登记备案手续,再由市外建筑企业驻郴机构主要负责人本人和建造师本人按上述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湖南省以外入湘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先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由省外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和建造师本人按上述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
4.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和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标准。本项目按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规定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所有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须到业主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再按上述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
4.4当报名合格单位在9家以内(含9家)时,确定所有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当报名合格单位超过9家时,将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在汝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汝城县住建局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随机抽取9家单位参加投标。届时请各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抽取会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所有报名合格的单位请于报名同时(如需要入围抽取,则在抽取后的现场)到 汝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汝城县政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合理定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陆仟肆佰柒拾陆元 (¥:2966476.00元)。
7.报名时间和地点
7.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 201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报名地点:汝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汝城县政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汝城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汝城县城关镇文化路96号 地 址: 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联系人: 何述雄 联 系 人: 廖琼 张丽丽 丁伟
电 话: 13975557961 电 话: 0735-2177465 /13975568006
代理公司专职人员: 易厚军(1191号) 曾毅(1998号) 江晓峰(2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