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湾畔小区三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和发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和发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结构类型为混合结构。标段划分为二个标段。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
2.2标段名称:一标段:净月湾畔小区三期13#、15a#楼工程
二标段:净月湾畔小区三期15b#、15c#、17#楼工程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长青公路15公里处。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7月30日,工期257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资质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建管[2011]32号)。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七一大厦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和发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 邮编:130000
联系人:张浩
电话:0431-88580117传真:0431-88517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