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批【2012】21号文件、东发改批【2012】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衡东县地方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城关镇交通西路9号;
2.3 规 模:项目计划投资约350万元,将对现有机关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与二次装修,并将现有办税服务厅扩建95.04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衡东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3.5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2年11月1日至5日(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查验以下证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保证金收据、入湘施工许可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公告之日起衡东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2)另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上述证照复印件进行报名和购买文件;
4.3 投标人在报名和购买文件前须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进行备案,在获得备案核准后,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备案核准文件和上述证件原件及资料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500元,施工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报名前缴纳;
6.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衡东县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43001590064052502349
6.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东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行政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东县建筑管理站 ,电话:0734-5222469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东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标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地方税务局
地 址:衡东县城关镇交通西路9号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0734-5230899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李冰 刘浩 刘冰
电 话:0731-84169657-8305/8301
传 真:0731-8416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