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2012-ZSSY044
宿迁市泗阳工商局穿城分局综合楼工程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工商局穿城分局院内。
(二)工程规模:新建一栋三层框架结构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包括办证大厅、办公室、餐厅、宿舍等,以及传达室、围墙和部分停车场地。
(三)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1月。
二、 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
四、 申请人于2012年11 6日8:30至11 12 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二份 :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单位初次本年度报名时需提供)。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十二)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十)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 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 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 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工程按宿政办发[2010]111号文件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的投标最低控制价为: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96%(开标现场抽签决定) 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凡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
八、付款方式:工程一层主体完成付合同价的20%,二层主体完成付至合同价的40%,主体完成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完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九、 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 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 报名申请人若中标后须持《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 招标人:宿迁市泗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清竹苑11幢101室
联 系 人:张雷联系电话:0527-8966696915051002937
十三、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2日。
编制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2012年11月6日